特種火災探測器-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檢測要點解析
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作為特種火災探測設備,通過主動吸氣采樣方式,可早期發現煙霧粒子并發出預警,廣泛應用于數據中心、潔凈廠房、文物庫房等特殊場所。其檢測需遵循GB 15631-2008《特種火災探測器》標準要求,確保設備在復雜環境下的可靠性和靈敏度。
核心檢測項目及技術要求
1. 系統外觀檢查:需確認探測器外殼完整性、采樣孔間距(≤10m)、防護等級(IP30以上)及安裝固定情況,采樣管路應標注氣流方向標識。金屬管路需做防靜電接地處理。
2. 采樣管路檢測: - 氣密性測試:施加500Pa壓力后,5分鐘壓降不超過100Pa - 氣流阻力檢測:最長采樣管末端壓力損失應<50Pa - 采樣孔堵塞試驗:任意堵塞30%孔位時需觸發故障報警
3. 靈敏度測試: 使用標準煙霧發生器注入NIST可追溯煙塵,需滿足: - 一級報警響應值:0.005~0.02dB/m - 二級報警響應值:0.02~0.2dB/m - 報警延時不超過120秒
4. 氣流監測功能: 模擬風機故障使氣流速度下降超過設定值(通常為設計值的60%)時,應在100秒內發出故障信號,并自動切換備用氣泵(如配置)。
特殊功能驗證
5. 多級報警功能檢測: 驗證預警、行動警、火警三級響應閾值,需確保各級別間有明確的數值梯度,報警聲光信號應有明顯區分。
6. 環境適應性試驗: - 高溫試驗:55℃±2℃持續16小時 - 低溫試驗:-10℃±2℃持續16小時 - 濕熱試驗:40℃±2℃、93%RH持續96小時 試驗后設備應能正常工作且靈敏度偏差≤15%
7. 軟件功能驗證: 包括事件記錄存儲(≥10000條)、網絡通信測試、遠程復位功能、煙霧趨勢分析曲線顯示等功能的完整性檢測。
檢測注意事項
檢測時應特別注意采樣管路的最大允許長度(通常≤200m)、彎曲半徑(≥50mm)及末端支管長度(≤3m)是否符合設計要求。對于分階段報警設備,需驗證延時功能的邏輯準確性。建議每年進行1次全面檢測,并每季度進行基礎功能測試。
專業檢測機構需使用經 認證的激光煙塵濃度計、微壓差計等設備,檢測人員應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(中級)以上資格證書,確保檢測結果的權威性和有效性。

